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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报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20年1月16日)
        时间:2020-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景海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为抓手,聚焦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好“法律攻坚仗”
          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249人,起诉5145人。依法从严快办。统筹全省办案力量,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一案一团队”,快捕快诉,案件审结率89.8%。把依法严惩贯穿于批捕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全过程,从严惩治黑恶犯罪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严把审查关口。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的定性统一把关。拟作不捕不诉的,一律上提一级审核。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予认定111件。监督立案33件,追诉漏犯262人,不捕151人,不诉89人。注重深挖根治。全面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将是否存在未发现的“保护伞”、黑恶财产线索作为办案必须审查的重点,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395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98条。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全力服务山西稳定发展大局
          以办案为中心,将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围绕70周年大庆、“二青会”等重大活动,扎实做好维稳工作,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348人,提起公诉40915人。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邪教、反恐怖斗争,批捕68人,起诉162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701人,起诉734人。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开展“珍惜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和套路贷”法治宣传,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起诉了“晋商贷”等一批典型案件。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70人,起诉753人。省检察院对中条山脉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等10起案件挂牌督办。起诉挪用、侵占扶贫专项资金等犯罪64人。以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向715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起诉制假售假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3623人。结合扫黑除恶,起诉强揽工程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2232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部署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等6个专项行动,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627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不捕44人,不诉42人,变更强制措施17人。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253件,提出监督意见28件,涉案金额2.12亿元。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21人,起诉1149人。联合教育部门查访学校、幼儿园1097所,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63个。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和1428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普法活动。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封存犯罪记录、精准帮教等机制,帮助366名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积极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密切协作,支持农民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起诉1063件。努力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升级“12309”检察服务平台,建立信访联络员和检察官首办责任制,办理群众来信17558件。有联络方式的全部在7日内回复告知,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99.7%。拓展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律师入驻值班,综合运用公开审查、听证、调解等手段,息诉1379件。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有力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在公安机关建立派驻检察机制,监督立案774件,追诉漏犯1355人,监督撤案433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捕2943人,不诉143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51件,法院审结479件,采纳307件,促进罪责刑相适应。创新刑事执行监督。构建“1+5”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省检察院开展首次直接巡回检察,组织2轮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19次常规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各类问题547个。出台支持和保障监狱民警依法履职意见。强化日常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81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640人。审查报请特赦169人,纠正报请不当5人。重视民事诉讼监督。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349件,提出抗诉187件,法院改判、发回重审165件。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督促执行571件。纠正“假官司”22件,涉案标的1亿余元,移送犯罪线索10件。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审查行政案件744件,办结772件,对土地行政确权等一批典型案件提出抗诉。提出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意见158件,法院采纳154件。对法院行政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63件,法院全部采纳。
          四、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以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公益诉讼报告为契机,加大办案力度,实现法律授权领域全覆盖。立案47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98件,有关行政机关采纳整改率99.1%。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143件,移送违法犯罪线索41件。守护好三晋绿水青山。主动融入“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治理,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百日会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93件,督促整改1036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41公里。加大矿产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办理一批无序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件。守护好一方蓝天净土。部署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督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200家。会同省林业草原局对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9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件,督促整改48件。守护好群众舌尖安全。深化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7件。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起诉434人。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机制。守护好文物和英烈设施。部署开展文物保护专项监督,督促整改管理不到位、修缮维护不及时等问题188件。会同军事检察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行动,推动修复重点纪念设施22处。
          五、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创新工作机制,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案件类型组建刑事检察办案机构,实现刑案精办,单设民事、行政检察机构,补强短板,增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齐头并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目前适用率达到84.6%,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93.8%的被告人一审服判息诉,真诚悔罪。同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简案快办,显着提高了办案效率。构建“案-件比”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强化引导侦查,提升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坚决杜绝借时限办案等问题,努力降低一个“案”子在“三延两退”等办案程序流转中产生的“件”数,除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努力做到一“案”一“件”。“案-件比”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建立以来,办案“件”数减少了近30%,平均办案时限缩短了7天。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担任检察官的院领导自觉回归一线,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重点共办案26723件,占比14%。其中检察长办案5016件,出庭支持公诉286件,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11次。召开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政治引领业务的新方法新措施。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省监察委员会统一职务犯罪证据标准,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792人,起诉751人,退回补充调查60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1人,起诉11人。
          六、坚持党建引领,努力建设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以“四化”建设为方向,全面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政治统领业务。把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作为年度开局之篇,制定十大标志性指标。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全面政治洗礼,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在回顾和展望中坚定信心、砥砺前行。坚持提升本领是根本。开展“业务培训年”活动,培训1.6万人次。领导干部走上讲台,带动大培训深入开展,充分运用“检答网”答疑释惑。建立指导性案例学习应用制度,统一司法办案尺度。建立检察业务态势周研判、月分析制度,及时固强、纠偏、补弱。聚焦“八种本领”,组织千余名干警到脱贫攻坚、援藏援疆、信访一线、基层岗位锻炼成长。承办中俄检察业务研讨会,深化山西检察对外司法交流合作。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前实现届内巡视全覆盖,督促整改各类问题300多个。组建检察官管理处,设立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登记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05件。对违纪违法零容忍,查处19人。
          主动接受人民监督。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26次,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56件。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机制,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开展走访、座谈、视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举办3个主题检察开放日,一万余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法律文书2602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1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利用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7万余条。
          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仍需用力。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还相对滞后。四是队伍专业化、正规化程度还不够高,个别干警违纪违法现象仍然存在。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和高检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四大活动”为抓手,坚持“巩固、深化、提升”,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确保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更精准服务省委治晋兴晋工作大局。把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以决战到底的勇气,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金融、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两山七河一流域”为重点,全力守护山西好风光。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二,更用心做好新时代检察为民工作。持续严惩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继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系统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每一起信访案件。立足办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办好一案、治理一片。
          第三,更有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检察办案效能。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牵引,主动承担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重点,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裁判监督力度,不断做强民事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专项活动,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以诉前程序为最佳途径,携手各方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更严格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自觉对标对表,守初心、担使命。严格执行省委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确保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完善司法责任制落实机制,开展高质量业务培训,提升履职本领。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