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二三年一月十四日在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景海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为抓手,在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能动履职,在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中拼搏进取,山西检察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
政治统领业务取得新成效。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交流长效机制,引领办案理念深化、变革。省检察院承办全国检察机关政治建设研讨会并作经验介绍。61个案例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大局展现新作为。制定实施11项检察服务保障意见,配套开展近百个专项行动。发布典型案例、检察工作白皮书、法律风险提示函等深化诉源治理,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山西、法治山西建设。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
维护社会公益体现新担当。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等领域,推动构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机制,运用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依法行政。山西检察公益诉讼立案数、典型案例数居全国前列。浑源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国指导性案例。
法律监督形成新格局。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实现新时代检察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形成“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巡回检察改革等多项工作被最高检推广。
业务工作跃上新台阶。构建“案-件比”指标体系,建立“三全”考核机制,推行“四看”工作标准,促进办案质效逐年提升。10件案(事)例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190余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2022年,87%的核心业务指标进入全国前二十位,其中前十位占54%。
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大力推进政治立检、人才兴检、文化育检、从严治检、科技强检,持之以恒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310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63个检察院为省级文明单位、9个为全国文明单位,省检察院机关连续荣膺省直文明标兵单位。
一、深刻领悟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在政治统领业务中做实检察工作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学习教育和人民检察史教育,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在各级党组织落实。接续开展两批次队伍教育整顿,全省检察人员接受了深刻政治洗礼。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系列主题活动,建立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二、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在高水平平安山西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
安全稳定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也是最大的民生。我们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捕各类刑事犯罪97393人,起诉173375人。其中,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6077人,盗窃等侵财犯罪33172人,电信网络及其关联犯罪14273人。依法从严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扛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采取“三个三”举措,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2021年以来,坚持机构不撤、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五年共审查起诉涉黑恶犯罪12116人,提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013份。深入推进诉源治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由36.7%上升到89.1%,适用人数达11.6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24211人、不诉26025人,诉前羁押率由60.1%下降到34.5%。
三、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围绕省委“三区三地”建设等重大部署,深入分析司法需求,实施系列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主动融入重大战略实施。制定服务保障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等指导意见,设立转型综改示范区检察院,在各地开发区、产业园设立法律服务站等28个。主动发布法律监督工作白皮书等,服务决策治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797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和打击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协作配合机制。护航各类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平等保护,三级院领导“一对一”包联企业,精准服务。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会同省公安厅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271件。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严打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优势,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检察模式,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
四、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诠释检察温度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将心比心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与多部门联手重拳治乱,起诉食药犯罪1943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579件。连续数年开展惩治欠薪行动,支持起诉6643件。建立涉农案件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为8077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省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如我在诉”办理群众信访。收到的9.6万余件群众信访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办理情况答复率超过99.8%。实行院领导主办信访案件机制,针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组织300余场检察听证。压减非必要的办案往返环节近六成,个案平均审查起诉时间减少了16天。用心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帮助760人回归社会。严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041人。建立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员额检察官全部入校担任法治副校长,涌现出“静芳工作室”等一批品牌。制发1536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五、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要求,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认真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责”优势,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全覆盖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构建执法监督新模式。监督立案5714件,监督撤案3524件,纠正漏捕和遗漏同案犯829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697件。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纠正383件。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建立法院正副卷一并调阅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80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83件。深化正确裁判释法说理,促成3347件案件息诉服判。持续惩治虚假诉讼“毒瘤”,依法监督纠正141件。行政检察持续做实。认真履行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检察监督新职能。办结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557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88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51件。公益诉讼检察蓬勃发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构建形成山西公益保护协同发展大格局。始终把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作为落脚点,综合运用沟通磋商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
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改进检察工作
以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以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重新设置业务机构,完成检察机关自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的系统性、重塑性变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制定检察官权力、案件、责任清单和进退流转办法,完善业绩考评,出台领导办案正负面清单,各级院领导办案10.3万余件。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注重从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中检视检察监督意识不强、监督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建立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和监督不到位问责机制。推进数字检察变革。构建大数据资源库,检察网络内外部互联互通。制定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实施意见,部署8个数字检察集中专项行动,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强势起步。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3849人,起诉3664人,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113人。圆满完成季缃绮、宋太平、徐宝义等5名中管干部审查起诉工作。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07件152人。
七、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在自我革命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铁军。抓党建带队建。制定新时代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工作机制,构建工作体系,实施“党建品牌工程”。省检察院被确定为第三批省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示范点。抓监督严管理。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会商机制,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狠抓“三个规定”落实,统筹推进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04人。抓基层打基础。以“脱薄争先”为抓手,接续开展基层建设年、落实年、深化年活动。坚持人员下沉基层、政策倾斜基层、待遇优先基层,选齐配强基层检察工作“领头羊”,筑牢基层根基、释放基层活力。
八、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面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监督之下,自觉强化履职制约,确保检察机关用权不滥权。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认罪认罚等工作。建立清单式管理回复机制,代表提出的720件意见建议和192件转交办事项全部办结反馈。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政协通报工作,办结答复委员提案56件。省检察院检察长登门走访各民主党派省委机关,主动接受监督。诚恳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5044件。及时向社会宣介重大专项活动、典型案例,检务透明度指数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自觉接受履职制约。认真落实同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开设绿色通道,办理反映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案件325件。
各位代表,山西检察五年的发展和进步,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持续努力改进。
2023年检察工作建议
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本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山西篇章贡献检察力量。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健全督促考评机制,确保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落细。要全面主动融入“两个转型”大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跟进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治理创新。要全面对标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办理一批“硬骨头”案件。处理好人民群众信访事项和个案诉求,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要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完善检察官遴选和退出、惩戒和保护机制,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工作机制。要全面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相结合,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和基层战斗力。深化清廉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做实严管厚爱。
各位代表,历史在奋斗中铭刻,未来在奋进中开拓。面对更重责任,我们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主动接受新一届代表监督,矢志不渝、笃行不怠,以履职实践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事业发展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