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上午,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242办公室走进了一位焦急的母亲。不等检察官问明来由,她就已经开口:“检察官你好,我是王飞(化名)的妈妈,我遇到了一件麻烦事,愁得我呀彻夜难眠,孩子已经一周不吃不喝不说话了。”
经了解,王飞在17岁时因琐事与他人聚众斗殴,被法院判了缓刑。随着时间的流逝,昔日的少年已长大成人,过去不光彩的一页已然淡忘。青春期的王飞虽然顽劣叛逆,但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去年秋天王飞大学顺利毕业,今年年初又幸运地考取了太原市某国企的工作岗位,全家人都为他高兴。然而入职前的政审却愁坏了他的家人,他们无法在网上自助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前往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也被告知无法开具,王飞面临着无法就业的问题。就在这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们想起了当年办理案件的未检检察官。
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应当犯罪记录封存。接到孩子母亲的求助后,检察官立即调取案件内卷,对王飞的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王飞符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适用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封存。检察机关随即向公安机关发函要求落实相关规定,并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依法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特殊刑事政策,为当事人出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
12月2日上午,242办公室的房门又一次被敲开。这次,母亲为检察官们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感谢检察机关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公安机关已经依法给王飞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王飞现已顺利办理了入职手续。”王飞的母亲激动地说。
积极落实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特殊制度,不断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太原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好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让每一名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