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将司法为民作为根本目标,
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始终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保障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一)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 对平安生活的需求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批捕910人,起诉2096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461人,起诉579人。
积极落实市委关于安全工作部署要求,针对居民私拉乱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和小区、商场、学校等公共场所违法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开展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案件57件,减少了群众身边的安全隐患。
认真开展食品药品领域“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批捕24人,起诉43人;办理自动售水机、肉类检验公益诉讼案件43件,助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 对特殊群体权益的关切
认真办理涉及劳资纠纷、补贴救助等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75件,追回薪资100余万元。
典型案例
张某劳动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2014年4月16日,张某与深圳市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往某速递公司工作。2015年12月1日,张某与该速递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连续两次与该公司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月平均工资为3270元。2019年10月31日,在张某上班期间,公司给张某某邮寄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却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清徐县检察院在开展支持起诉协助农民工讨薪冬季攻坚专项活动中,发现张某在向政府多部门告诉求助,遂主动与张某及用工企业联系。由于用工企业为了转型发展需要裁掉一些岗位的人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该院依法支持张某某申请劳动仲裁,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后经检察机关和劳动仲裁委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终止劳动关系。某速递有限公司于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张某经济补偿金9810元,张某不再就此事重新提起仲裁或诉讼。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起诉、助力脱贫攻坚”十大典型案例。
(三)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 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2人,起诉119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捕49人,附条件不诉45人。办理全省首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案件,依法对任某以涉嫌虐待罪批准逮捕。
通过制发责令严加管教书、组织罪错未成年人向被害人当面道歉等方式,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7件14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持续推进“一站式”办案机制
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
与市公安局、市中院联合签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全市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全部实现提前介入。在全市推动建设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于一体的专门办案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救助工作,帮教率、社会救助率均居全省第一。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全市检察机关17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线上和线下相结合,通过法治云课堂,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看法治情景剧、 讲授法治课等常态化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345场次。
晋源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团队“静芳工作室” 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刊发。
娄烦县院建成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典型案例
景某等三名青少年司法救助案
2020年4月14日,犯罪嫌疑人景某将妻子郝某砍杀,4月29日被批准逮捕。景某与郝某育有2子1女,长子刚步入社会无收入,女儿为大四在校生,次子为高三年级在校生。母亲郝某被父亲砍杀后,3个孩子精神上遭受巨大刺激(女儿及次子目睹了母亲被砍在血泊中的现场),同时也面临着失去经济来源而失学、辍学风险,亟需救助。
娄烦县检察院在办结景某岗审查逮捕案件后,随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联合县妇联、县民政局及娄烦镇等部门开展心理救助和社会救助。一是针对3名被救助人面临的心理问题, 联合县妇联邀请心理学专家在娄烦县检察院青少年教育基地对3名被救助人开展心理救助,从解答心理死结、认识现状、走出困境等几个方面开展了长达4个小时的心理干预与疏导,有效帮助他们减轻了心理痛苦和减缓了精神压力。二是制定司法救助方案,救助48138元,为被救助人完成学业提供兜底。三是动员民政、乡镇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短期救济与长效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县民政局、娄烦镇第一时间启动社会救助程序,分别指派专人跟进专项救助工作。6月9日复课当天,县民政局按照最高救助标准提供了1万元临时救助,并从当月起每个月实施740元的家庭月保障金额,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 对司法温度的期待
减轻检察环节当事人诉累,"案-件比”由2019年的1.52降至1.13,处于全国最低位,减少了约2200多个办案环节,努力让每一起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一次性办结。
针对危险驾驶犯罪占刑事案件32.3%、成为数量最多犯罪种类的现状,贯彻宽严相济、谦抑慎刑司法理念,统一司法标准,对情节轻微的不起诉364人,占当年所有不起诉案件总数的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