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太原市检察机关忠诚履职,勠力同心,勇挑重担,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统筹推进专项斗争,彰显了讲政治、敢担当、善斗争的精神风貌。
4月16日,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大会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授予“山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太原市检察院王晓燕同志和迎泽区检察院丰学敏同志荣获“山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4月25日,在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太原任爱军案专案组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集体”荣誉称号,太原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晖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
三年来,太原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328人,提起公诉1348人,纠正漏捕、漏诉218人。办理了全国扫黑办、高检院、省检察院挂牌督导的任爱军、李金才等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涉黑案件18件,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研究把关,组织讨论研究黑恶案件200余次。坚持将“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贯穿检察办案和监督各环节,向相关部门移送“保护伞”线索198条;全力推进“六清”行动,依法快捕快诉,提前完成“案件清结”任务。聚焦十大行业领域,结合办案向基层政权组织、治安管理等重点行业制发检察建议259份,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太原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坚决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不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锐意进取,再接再厉,扎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新成效,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太原、法治太原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