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是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是进一步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太原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是检察机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
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从本院刑事检察部门和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等6人组成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审查办理管辖内的各类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并开展诉讼活动监督,同时负责完成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各类专项活动、业务调研及联席会议等综合协调工作,从而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三检合一”。
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的成立,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对构建符合知识产权司法特点和办案规律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检察办案、监督合力,统一知识产权案件的证据标准和司法标准,切实提高我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能力和水平,预防和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