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宽严兼施政策导向,有序推进顽瘴痼疾查处工作,切实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5月17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对干警通过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研究出台处理意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长宁建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教整办《关于印发‘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和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行动等四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研究通过了对干警个人自查发现的违反“三个规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执未果、执行失范”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情况的处理意见,下发了市检察院教育整顿周工作提醒。在对干警自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一一甄别的基础上,会议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后果和影响,将违反“三个规定”等情形具体分档,综合运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和进一步整改举措。通过依法依纪处理兑现从宽政策,教育引导有问题的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切实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
会议强调:当前已进入查纠整改攻坚阶段,工作重心从自查自纠转向组织查处和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快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坚持立行立改、一案一账、逐案销号,把整改责任压实到每位干警,并及时上报兑现从宽政策情况;各工作专班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推动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确保查纠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