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省、市教整办要求,紧盯“五看”标准,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坚持正风肃纪严整顿,靶向整治除顽疾,深度融合促提升,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压茬跟进,高效落实,按期完成查纠整改环节各项任务,推动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检察政治生态进一步纯洁。现将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自查自纠情况
1.通过召开查纠整改环节动员部署会、填报“一表一报告”培训会、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向全市干警家属发出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强化思想发动,引导干警放下包袱、消除顾虑。
2.广泛深入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和公开承诺行动,连续5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加大攻心力度,引导有问题的干警及早交代、主动交代,争取宽大处理。
3.紧密结合太原检察机关实际,科学设计干警“6+2”自查事项填报表,将内容细化为58个具体问题表现,召开5次专题推进会,开展3轮自查填报,实现全市检察机关674人全覆盖。
二、组织查处情况
(一)举报线索核查方面。强化上下联动,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对收到上级交办、派驻纪检组转办和自行受理的各类政法干警违违法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线索处置办法进行办理,已全部办结。
(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方面。根据市教整办工作分工,遵循下查一级原则,采取基层院自查、市县联动等形式,对2018年以来收到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全面倒查排查,对发现问题已全部移送市教整办。
(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方面。采取市院自查、基层院互查、特殊案件提级评查方法,对2018年以来全市4327件5类重点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评查,评查出的各类问题已全部反馈案件承办人,责令整改。
(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方面。通过成立领导组、设立办公室,采用“5个工作组+16个工作专班+47个办案组”的人员布局及“复查+评查”的具体措施,实施“一案一策”化解方案,通过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方式做好信访人员息诉工作。共清查涉法涉诉案件7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五)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方面。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举措,通过“回头看”自查、专人抽查评查等办法,调阅同级政法机关各类重点案件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发现问题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提出检察建议、口头监督、评查报告等方式全部监督纠正。
(六)智能化数据排查方面。利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排查案件6214件,对排查出问题案件已全部整改。与司法、税务等部门联系沟通,运用大数据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平台,对在职干警和离任检察人员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充当司法掮客等情况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已进行甄别处理。
(七)队伍建设自查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生态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8个方面自查问题29个,已建立清单式推进整改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政法队伍建设巡查,针对已完成两级院部分领导班子成员的轮岗交流调整。
三、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情况
成立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专班,制定《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以清单方式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制定子方案、流程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顽瘴痼疾整治彻底。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
1.通过组织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制作开通“三个规定”手机彩铃、制作“三个规定”应知应会手册、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等多种形式,增强干警思想觉悟,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督促干警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每月按时提醒干警认真如实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做到应报尽报。
3.对近三年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填录情况进行多轮次自查填报,进行全院通报,针对发现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4.线索排查,深挖彻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
5.建立健全相关机制,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二)整治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方面。
1.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邮箱等,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调查核实。
2.通过教育动员干警掌握政策规定,激发自查自纠内力。
3.组织检察人员填报自查事项报告表。
4.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将采集到的身份信息予以提交,通过智能化数据排查对我院干警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的情况进行核查。
5.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甄别研判,听取意见,作出认定。
6.区分不同违纪程度和情况进行处理。
7.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作出公开承诺。
8、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
1.通过核定自查填报,针对发现问题严格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与整改。
2.全面排查九类重点案件220件,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甄别,已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已全部整改。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方面。
1.通过个人自查,核定自查填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久执未果、执行失范等情形,按规定作出发放提示函、责令撰写整改报告等处理。
2.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2018年以来的案件情况进行摸排,排查案件9119件,对发现问题案件已通过监督立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3.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完善机制建设,形成长效化制度规范。
(五)整治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
1.组织离任检察人员进行个人自查填报,并签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承诺书》。
2.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掌握离任人员的兼职和从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管。
3.对离任检察人员从事本地区内诉讼业务情况进行大数据排查摸底。
4.规范离任人员管理。
5.与相关部门会商,分类处置处理。
6.建立源头预防、执业监管、联动治理的长效监督机制。
四、注重成果转化
教育整顿期间,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70余项;帮助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操心事310件;建立完善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督实效等制度机制155项。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抓实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完善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常态化整改,推进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明显好转、素质能力明显增强、检察公信力明显提升,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业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