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年征程浩荡,一百年初心如磐。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表达对老党员、老前辈几十年如一日矢志不渝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的崇高敬意,切实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激励青年干警赓续红色基因,矢志不移跟党走,近日,太原市检察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建新和全体班子成员为11名老党员代表佩戴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此前,还分别深入其他“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家中看望慰问,为他们送去纪念章,带去党组的关心和问候。
此次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市检察院有42名老党员获此荣誉,有的党龄达到75年,有的历经枪林弹雨,还有的默默奉献,共同奏响了检察之歌,为党的事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智慧和汗水。
宁建新检察长指出:此次慰问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既是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热烈庆祝,也是对老党员的一次集体致敬和最高礼赞。老党员是宝贵财富,是党的历史、检察史的践行者、见证者、贡献者,没有他们长期以来的奉献、坚守与担当,就没有太原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在他们身上,体现的是对理想信念的虔诚执着,是对党和人民的无比忠诚。作为新时代检察官,要学习他们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服从大局、担当实干的精神,学习他们艰苦奋斗、洁身修德的革命本色,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精神力量,接过时代“接力棒”, 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奋发向上,积极作为,将个人价值融入党和人民的事业,融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跑出一代更比一代强的“加速度”,把“四大检察”做优、做强、做实、做好,为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贡献智慧和力量。
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柳振兴,精神抖擞地佩戴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他心情激动地说:“祝福党的百年华诞,这枚纪念章意义重大,是党对老党员们的褒奖。我们要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关心检察事业,安度幸福晚年。祝全市检察工作,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更上一层楼,再创新佳绩!”
孙登惠,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入朝作战受过伤的志愿军老战士。当佩戴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时,自豪地赞美党的伟大和祖国的强大,非常感谢院领导对老党员无微不至的关怀,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发挥余热,关注太原检察发展,祝愿同事们工作顺利!
春风不染白髭须,岁月染白少年头。变的是青春容颜,不变的是入党初心。现年88岁高龄的老党员张如禧,在儿子的陪同下,身坐轮椅,来到检察院“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授仪式现场。这位检察战线的老党员,无比激动地说:“在庆祝建党100年之际,我能来参加活动,佩戴上这枚沉甸甸的纪念章,无比骄傲和自豪!这充分体现出党的关怀和温暖,也非常感谢市院党组对老党员的关心关怀,祝福我们的党扬帆远行,祝福祖国繁荣昌盛!”
纪念章颁发仪式后,荣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老党员代表参观了“太原检察党建展厅”,共同重温党的百年奋斗史和检察发展史。表示,感谢党和组织对老党员的关怀,一定时刻不忘党员身份,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始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为太原检察事业的蓬勃发展尽心尽力、发挥余热。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是党中央2021年首次颁发的纪念章。颁发对象是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纪念章通径50毫米,材质为铜和锌合金,主色调为红色和金色。
2021年3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对纪念章的颁发程序、颁发方式、制作、管理等作出规定 。6月,710多万名老党员获“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