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建新,党组副书记岳岐峰带队深入小店、迎泽、杏花岭等基层院进行督导调研。
督导调研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检察业务数据指标,坚持问题导向,查弱项,找短板,出对策,为推动各项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把脉问诊。
对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时,宁建新检察长指出,加强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是落实高检院张军检察长在山西调研时的要求,是进一步细化落实省检察院杨景海检察长来太原检察督导提出的任务,是优化检警协作、强化侦查监督、提高案件质量、提升诉讼效率的重要抓手。太原市检察机关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为契机,按照“加人见事见实效”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强化派驻公安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坚持“院领导+员额”全员派驻模式,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强化两项监督、提前介入、捕前分流,提升工作质效,打造“太原模式”,以派驻公安检察室工作为依托,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做优做强。
宁建新检察长强调,督导调研的目的就是发现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最终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各基层院要结合自己找到的问题和市检察院提出的要求,积极寻找对策,补强短板弱项,突出特色亮点,不断推进整体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凝聚共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要深刻领会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其精神内涵、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把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遵循,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
二要靶向发力,持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和办案质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具体分析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拉长板、补短板、树样板,扎实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同时,要善于总结提炼亮点特色,创造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案事例,全面推进太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要对标一流,持续深化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结合省检察院党组提出的“四看”标准,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素能,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来的痛点、堵点建章立制,认真加以整改,乘着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早日迈进全国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