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娄烦县检察院深化落实检察公开听证制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实现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全覆盖。9月10日,娄烦县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决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若彬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出席,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杨若彬作为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案件事实,公开示证,并就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介绍。在本案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向税务机关调取税务处罚文书及税款缴纳凭证,对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全面的社会调查。经审查,4名犯罪嫌疑人,属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税款,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案活动,且自愿认罪认罚,参照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对本案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拟作不起诉决定。
参会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是否应予不起诉,从法、理、情等多方面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同时,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了刑罚教育与挽救目的相统一,一致同意作出不起诉决定。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表态,表示今后一定汲取教训,当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做合法合规的经营者。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务实之举。娄烦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树牢司法新理念,进一步提升公开听证的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公平正义更可感可触可信,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