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应听证尽听证”“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办案理念,以及最高检《关于组织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 9月9日,尖草坪区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这是尖草坪区院首次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开展公开听证。
听证会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等到场参会。
案情简介:2021年4月2日12时许,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在太原市尖草坪区某小区中,因与被害人赵某某发生纠纷,争执过程中将赵某某殴打致伤,后经太原市尖草坪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某某胸部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尖草坪区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后,其家属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具体案情、证据分析、拟建议侦查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和法律依据。
侦查机关代表就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冯某某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不继续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能够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观点后,就案件情况进行了认真提问,并就听证事项进行了充分评议。经评议,听证员表示此案公开听证能够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同时对公众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建议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冯某某不继续羁押、变更强制措施处理的意见。
尖草坪区院以公开听证形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又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有益尝试,使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及时回归家庭、社会,化解不必要的社会对抗和矛盾,进一步保证了司法公正、深化了检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