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检察院部署开展“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
时间:2022-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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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人民至上司法理念,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3月25日,市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路效国主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晓燕宣读了《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市、县两级院班子成员以及活动涉及的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马红彬
会议要求,专项活动要坚持“平等、审慎、谦抑、善意、文明、规范”司法理念,聚焦法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常见多发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条件,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制度优势,积极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速裁案件办理等工作,通过依法能动履职,最大限度向社会释放司法善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路效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晓燕
会议强调,市、县两级院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筹划,突出重点,抓好落实,体现质效。要始终紧扣“办案”这一重心,体现“能动”这一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各种检察手段,延伸办案链条,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以“求极致”的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太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理念,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更新理念,着力提升办细办实群众身边小案的能力水平,既要依法办案,体现法律的刚性,又要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做好案件办结的后半篇文章,体现法律的温度。三是要压实责任,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扎实推进专项活动向纵深发展,久久为功,止于至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