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太原市涉案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为依法推进我市企业合规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太原市工商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太原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意见(试行)和《太原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公开选任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选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财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人员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有关组织)的专业人员。
二、选任名额
此次拟选任50名以上加入我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三、选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专业人员名录库入选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持有本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三年;
4.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5.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或者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二)禁止入选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业人员名录库: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党籍等情形;
2.近三年内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自律惩戒的;
3.具有其他不宜履职的情形。
四、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工作内容 权利与义务
(一)工作内容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作为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组成人员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具体包括:
1.要求涉案企业提交专项或者多项合规计划,并明确合规计划的承诺完成时间;
2.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与全面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涉案企业承诺履行的期限,确定合规考察期限;
3.在合规考察期内,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可以要求涉案企业定期书面报告合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抄送检察机关;
4.发现涉案企业或人员尚未被办案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或者新实施的犯罪行为,应当中止第三方监督评估程序,并向检察机关报告;
5.合规考察期届满后,应当对涉案企业的合规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和考核,并制作合规考察书面报告,报送太原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管委会和检察机关。
(二)权利与义务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根据履职需要,享有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获得表彰奖励等权利。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任职保密、回避、廉洁等规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客观中立;
2.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不得利用履职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非法侵占涉案企业、个人的财物;
4.不得利用履职便利,干扰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太原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二年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的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利益相关单位、人员的业务。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3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太原市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管委会成员单位、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行业协会可以推荐合适人员。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签名盖章的《太原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报名表》(见附件),可提交签名盖章的扫描件PDF版本。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执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有代表性的论文、专着、获奖及相关专业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上述材料中纸质材料需提供一式两份,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收件人王润莉,联系电话03518723734,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tysrmjcyqyhg@163.com。
六、选任程序
(一)审核考察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通过审查材料、走访了解、面谈测试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考察,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政治表现、执业(工作)时间、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资质条件、人员规模、行业影响力等情况,同等条件下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职务的可以优先考虑,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拟入库人选。
(二)拟任公示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通过在有关媒体、网站发布公示通知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专业人员名录库拟入库人选名单及监督联系方式,公示期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对于收到的举报材料、情况反映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三)确定人选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作出入选决定,并向入库人员颁发证书,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协会、商会。名录库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供社会查询。本期入库专业人员任职期限为三年,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审核,期满后可以续任。
太原市涉案企业合规
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
2022年 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