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检察官,真的没有想到国家还有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政策,你们不仅帮我顺利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还为我发放了3万多元救助金,这笔钱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太感谢晋源区检察院了。”
2022年5月27日的一早,晋源区检察院12309大厅接到了远在四川省眉山市的退伍军人刘某某的感谢电话,并收到了其援助律师送来的两面分别写有“民行检察为人民 支持起诉暖民心”“司法救助暖人心 关爱老兵解忧愁”的感谢锦旗。
案情回顾:事情发生在2021年9月3日,四川籍退伍军人刘某某受雇对太原市晋源区某村民住宅进行翻新改建,在进行高空墙体抹灰作业时,由于施工现场葫芦架上的钢丝绳扣突然脱落,导致刘某某从三楼坠落受伤,后被送往太原市某医院,经诊断为腰1椎体爆裂骨折伴双下肢瘫痪,并进行多次手术治疗,在此期间产生医疗费共20余万元。刘某某因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康复费等支出,而雇主却一直拖延赔付。走投无路的他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晋源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晋源区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身为农民工的刘某某属于弱势群体,其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维护,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迅速决定对刘某某支持起诉。在为刘某某提供法律帮助、指导协助刘某某收集固定诉讼证据的同时,考虑到刘某某诉讼能力欠缺,维权困难,晋源区检察院积极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络,协调为刘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一名专职律师办理此案。晋源区检察院负责司法救助的承办检察官还第一时间赶往医院,对刘某某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深入了解调查。
案件受理:经查,43岁的刘某某来自四川省,从部队退伍后,十余年来一直与妻子在外建筑工地打工,抚养着年迈的父母和两个上学的孩子。其父母无劳动能力且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两个孩子一个上中学,一个上大学,家庭费用支出较高。在生活压力如此之大的情况下,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刘某某受伤后致下半身瘫痪,一方面高额医疗费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后续康复治疗的费用无以为继,另一方面妻子因需要照顾他,也无法出去打工,整个家庭陷入困境。
根据《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对退役军人申请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应当优先办理,并且刘某某属于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属于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点关注人群。承办检察官认为刘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向其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申请所需材料,并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发放了3万多元司法救助金,于是才有了开篇的一幕。
开展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和法律帮扶,是检察机关心系群众疾苦,体现司法关爱的“民心工程”,特别是2021年《退役军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也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对遭受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退役军人给予适当的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在本案中“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律帮扶”的无缝衔接,不仅彰显了党、政府、检察机关对退役军人的民生关怀和尊崇优待,更最大限度地帮助退伍军人重燃起生活的希望。
灾难无情,司法有爱。32235元是晋源区检察院2021年的最大的一笔救助款,也是晋源区检察院传递的最“雪中送炭”的一片司法温暖。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刘某某曾经是我们国家“最可爱的人”,曾经是我们美丽城市的“建设者”,曾经是一个幸福家庭的“顶梁柱”,而一场灾难,一次重复了数千遍的高空抹灰作业,一个没拧紧的“钢丝卡扣”,瞬间将他变成了一个永远也站不起来的“残疾人”……
初次见他时,足有1.8米高的他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眼睛空洞地看着天花板,而当我们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前往医院,逐项为他办理完司法救助申请等事项,最终准备离开时,他终于转过脸来,暖暖地看着我们,执意让妻子递给我们每人一个略有些皱的红苹果再走。
也许司法救助就如同那个在惨白色医院中点亮一个家庭的红色光芒——微弱,但坚定;孤单,却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