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检察动态
        探索开展“诉前联调+”工作模式促进提升“小案”办理质效
        时间:2022-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项活动精神,杏花岭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探索建立了刑事案件“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并与检察官联席会议、提存金制度及检察听证等相融合,逐步形成“诉前联调+”办案模式,促进提升“小案”办理质效。

          什么是诉前联调?

          “诉前联调”是针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已为当事人双方调解一次或多次,仍未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在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前,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三官一师三员”再行联合调解的一种工作机制。“三官”是指检察官、警官、法官;“一师”是指律师;“三员”是指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和人民调解员。对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的决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及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诉前联调的案件,主要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和其它轻刑案件。

          “诉前联调+”办案模式

          “诉前联调+”办案模式,是杏花岭区检察院在“诉前联调”的基础上,为进一步确保案件处理更加高效、稳妥、准确而创立的一种混合型工作机制,既促进了双方当事人增强信任、消除顾虑,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及时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也通过将诉前联调的全过程和对案件提出的拟处理意见以听证会的形式予以公开并接受监督,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的目的,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3月份以来,杏花岭区检察院共开展诉前联调7件7人。其中,不批准逮捕6件6人、批准逮捕1件1人;相对不起诉6件6人,提起公诉1件1人,并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和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诉前联调+”工作机制,不仅让被害方及时获得经济赔偿,还给犯罪嫌疑人一次从宽处罚和重新做人的机会,最大程度彰显了国家法律政策的优越性和司法善意,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下一步,杏花岭区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诉前联调相关工作,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切实担负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地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030024
        值班电话:0351-8723800 举报电话:12309
        主办单位: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