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检察院召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督导员工作会议,通报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举措。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岳岐峰指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严肃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全体检察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把思想认识转化为具体行动,以坚强的决心、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举措不断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落实。
岳岐峰强调,各部门督导员既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部门干警自觉履行,更要肩负起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本部门“三个规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确保在思想上深刻领会要求,在工作中如实规范填报。
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院属事业单位督导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