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落实健康中国战略、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尖草坪区检察院紧密部署开展最高检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和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消”字号属于卫生消毒产品,主要作用是杀菌,包括消毒剂、卫生用品、消毒抑菌药膏及护理液等,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非常普遍。但其违规添加化学药物,容易引发耐药菌株、过敏反应、代谢紊乱、延缓组织愈合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儿童生长发育及消费者身体健康。
尖草坪区检察院干警通过到辖区医疗机构和药店实地走访、询问工作人员、查看药品及说明书等多种措施方式,全面细致检查店内销售的“消”字号产品,包括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产品生产批号、主要成分、注意事项及含量等信息,重点对“消”字号抗(抑)菌产品质量、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说明书标签规范、扩大宣传疗效等方面进行详细查看核验。并依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检《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涉及两批43项抗(抑)菌制剂销售情况逐一进行线索排查,全面摸排“消”字号抗(抑)菌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案件线索。同时向营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督促引导相关经营者要严把质量准入关,依法合规规范销售“消”字号产品。
在专项调查过程中发现,辖区多家药店正在销售最高检发布的《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列明的产品“铍白金®皮白金抑菌乳膏” “紫花地丁透肯皮抑菌膏”,虽产品批号不同,但未能提供“消”字号抗(抑)菌制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卫生安全评估报告或者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其中某药房销售的“紫花地丁透皮抑菌膏”产品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产品存在安全风险。尖草坪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案件讨论、逐条研习相关法律法规、研判分析责任主体及工作职责,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严格依法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以宣告送达的方式,当面展示现场照片、调查报告等证据材料,并针对“消”字号产品的监督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尖草坪区检察院持续坚持以“我管”促“都管”的公益检察理念,与行政机关面对面、零距离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强化跟进监督、紧密联动配合、促进问题整改,推动行政机关及时完善工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内容,第一时间制定《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对辖区药店开展拉网式摸排检查。目前,监管部门已责成涉案药品下架退货或完善补齐许可材料,并处罚涉案药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安全可靠的民生产品,切实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
“消”字号产品虽不属于药品,却经常以类似药品的面目在药店、诊所等医药领域出现;“消”字号案件办理更是检察机关保护国家药品安全、守护公众美好生活的使命担当和监督重点。在此,尖草坪区检察院温馨提示:
1、消费者选购“消”字号产品要做到仔细甄别、审慎选择,治疗疾病应当咨询正规医疗机构和药店,并认准“国药准字”。
2、消费者发现商家和产品存在违法违规销售“消”字号产品行为和问题时,要保存证据并及时举报,避免“小药膏,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