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国家安全工作形势的日益复杂,太原市检察机关始终牢牢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为了更好地履行全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太原市集中管辖工作职责,切实强化侦诉协同作战能力,有效提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近日根据全市办案实践,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与太原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制定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试行)》。依托该工作办法,可以更好实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引导取证常态化、侦诉协作制度化,惩治犯罪反应速度快、处置能力强、打击效果好。
同时,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发现难、取证难、证明难”的特点,检察机关在强化个案引导的同时,积极探索总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办案标准,制定了两类重点案件取证指引,更加细化取证程序,明确证明标准,促进了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