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3月26日在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茂玉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三比一创”活动为抓手,突出创新引领,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推进平安省城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平安省城、法治太原建设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批捕、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发挥执法司法机关合力,促进省城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刑事案件总量呈现大幅下降的良好局面。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3074件4121人,同比下降25.2%和30%;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2600件3447人,同比下降28.9%和33.9%;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957件5498人,同比下降16.7%和19.9%。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聚众斗殴等暴力犯罪737件1073人,同比下降17.3%和21.2%;起诉885件1472人,同比下降7.8%和7.5% 。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件255人,同比下降38.6%和44%;批准逮捕154件195人,同比下降39.6%和46.3%;提起公诉208件309人,同比下降34.8%和33%。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人权保障力度。严格逮捕条件,努力减少羁押人数,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以及其他轻微犯罪依法慎捕慎诉,不批捕673人,同比上升4.9%,其中不构成犯罪不捕56人、证据不足不捕164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304人,疾病等原因不捕149人,未发生妨碍诉讼正常进行情况。严把起诉关,防止不合格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决定不起诉437人,同比上升15.6%,其中法定不起诉25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87人、情节轻微不起诉225人。注重扶助弱势群体,对202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217.5万元,协调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援助140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结合办案,对涉农和涉众型犯罪频发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检察建议101份,督促完善工作机制78项。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50份,帮助及时追缴国有资产10亿余元。对具有和解可能、可诉可不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主动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和解129起,避免积怨加深,尽力修复被侵害的社会关系。多措并举,成功化解3起案情复杂、矛盾交织,涉及多个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时间长达10年以上的信访积案。
二、坚持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相结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重点领域,查办大要案件。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查职务犯罪171件226人,其中,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101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4人;贪污贿赂大案105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31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亿余元。提起公诉199人,同比上升37.2%,其中起诉要案25人,同比上升56.3%;法院已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93人。
严格规范侦查权力,增强执法办案效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牢固树立“办案维护稳定、办案促进发展、办案保障民生”的大局观念,严格区分“六个界限”、做到“六个不轻易”和“六个严禁”。严格举报线索的受理、评估、流转和保密工作,切实维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监督制度,所有案件均填写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记入干警执法档案。严格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按照“全面、全部、全程”要求,同步录音录像2478小时。健全办案风险预警和效果评估机制,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以减少职务犯罪为目标,加大预防教育力度。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办公室作用,督促成员单位履行预防职责。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城中村干部专题警示教育。阳曲检察院举办20期培训班,580名村干部参加学习。以国家机关、工程建设、涉农惠民等领域为重点,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开展各种宣讲185场,直接受教育3万余人。深入开展 “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发放《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3000册,环境治理和食品药品专项行动宣传册6万册,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378人次,促进公平竞争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提升司法权威相结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贯彻两大诉讼法为契机,创新诉讼监督机制。积极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健全以有效保障人权、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司法文明为重点的十八项综合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转变“够罪即捕”的传统执法理念,将法定的五种“社会危害情形”细化为23条131项,统一逮捕标准和尺度。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羁押的173名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为轻缓性强制措施。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23件并已排除5件,着力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高度重视命案,探索参与命案现场勘验工作机制,提前介入56起,提出意见和建议132条。推行未成年人“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社会调查289人次,法律援助111人次,心理辅导38人次,向37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发出“检察官寄语”并开展帮教,对223名未成年人轻罪记录予以封存。在全省首倡并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建立 “远程视频公诉庭审系统”,公诉简易程序案件158件163人。建议召开并参加庭前会议47次,提升公诉效率和庭审质量。积极推行“双岗”机制,深挖队伍潜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不断推进司法公正。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方面,依法追捕188人、追诉203人。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认为确有错误的78件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28件,发回重审8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共受理1404件,其中不服法院生效裁判146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加强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维护司法既判力,减少当事人讼累;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省院抗诉19件,提出抗诉6件,法院已改判2件,调解3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方面,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911人,提出纠正意见130件;开展“余刑三个月以上罪犯一律交监狱执行”专项检察,清理187人。注重在诉讼监督中发现问题和疑点,查处政法干警违法犯罪21人。
四、坚持队伍建设与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精神,建立健全16项制度,文件印发数下降21%、会议召开下降18%,接待费用下降30%,完成办公用房和车辆的清理和规范工作。组织全员军事训练,强化纪律作风养成。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检务督察、明察暗访34次,对4个基层院开展巡视。深化“三查纠、三树立”反特权专项活动,努力消除特权思想、特权标识、特权言行。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对违反检察纪律的行为主动发现、严肃处理,警示谈话6人,组织处理3人。
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激发队伍内生动力。以“激发正能量、汇聚正能量、传播正能量”为要求,以太原三个核心价值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七个载体推进检察职业道德建设:举办“太原历史文化”讲座6次,引导干警读史明志、饮水思源;举办“道德讲堂”11期,引导干警知耻明礼、崇德向善;举办“太原检察讲坛”7期,引导干警勤学善思、学以致用;举办“青年干警座谈会”3次,引导干警忠诚敬业、敢于担当;举办“我们的节日”7次,引导干警尊重传统、传承美德;推动“干部在线学习”人均136学时,引导干警博学好问、见贤思齐;开展“检察官志愿者”活动,引导干警服务群众、汲取智慧,组织干警义务献血,结对帮扶34个困难家庭,为扶贫定点村修筑排洪渠,为雅安地震灾区及边远地区学校捐款捐物捐书20余万元。在市直机关首批30名道德模范中,市院5位干警入选。市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被市文明委授予全市首家“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并召开两次现场会,太原电视台进行了七集连续报道。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对市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对3个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交流。强化表率作用,班子集体向干警作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郑重承诺。严格用人标准,科学设置条件和程序,先后对121人进行岗位交流、提拔重用,让干警从调整过程和提拔结果中感受公开、公平、公正。引深学习型机关建设,鼓励深层阅读,向全市干警赠书3次1500余册。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各类执法办案培训、考试736人次,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14名干警通过研究生考试,6名干警被上级机关遴选。
注重基层基础建设,着力促进检力下沉。在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办案技术用房全部达标。科技强检步伐加快,完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开通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在全省率先将10个基层院和16个监管场所接入检察专线网。开展“基层工作周”活动,市院班子成员与基层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深入谈心交流,全面掌握情况,为指导基层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和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之下。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积极落实相关决议。发送“检察专报”信息112条,方便代表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制定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办法,对34条意见建议进行责任分解,并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全部作出回复。办结上级督办案件13件,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2件。
着力强化自身监督。以信息化为手段,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所有案件均实行网上流转、集中管理、定期巡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互查,着力发现问题并通报整改。开展精品案件评比和质量评定工作,案件合格率100%,优质率95%。高度重视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完善办案督察和不立案事后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制度,依法审查报请逮捕60件64人,无错捕、漏捕。
不断提升检察服务水平。树立“检察服务”理念,积极推进“阳光检察”,在部分院建成集控申、举报、查询等功能为一体的服务大厅。创新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法制日报》以“喝茶工夫就能拿到所需案卷”为题,在头版头条予以报道。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接待群众1445人次。严格落实“率先转变作风、争创一流窗口”要求,细化“七个一律”规定。自主研发案件信息查询、短信告知、短信预约以及群众满意度评价软件,让当事人少跑路、快办事。去年九月运行以来,共接待查询1130人次,短信告知、预约951人次。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业务、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齐头并进,全国媒体宣传报道96次、省级362次,多项工作经验和成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及省检察院转发、推广,荣获8项国家级、28项省级、59项市级表彰奖励,市院和迎泽区院成功晋级省级文明和谐单位。在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太原名列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方面,制度还不够严密,成果还不够巩固,问题仍有发生,隐患依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能力和效果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差距,监督不到位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和矛盾的能力还不够强。三是指导基层工作力度不够,简单给基层提要求、下任务多,帮助解决人员老化、队伍断档以及流动不畅等实际困难少。对此,我们将通过深化检察改革,加强自身努力,争取各方支持,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深化“三比一创”活动,强化检察创新,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率先转型跨越、加快建设一流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要在五个方面履职尽责:
一是坚持在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在完成工作中服务和保障大局的理念,全面贯彻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障“三个一流”建设,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生态修复、城乡统筹和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依法打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促进信息产业、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尤其是重点项目负责人的意见,搞好重点项目“一对一”服务,提高服务针对性、实效性。围绕“三农”工作,依法打击破坏农村土地流转、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危害粮食安全的犯罪,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积极服务农村换届选举,保障换届工作依法公开、公正、有序进行。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改革的实践者、促进者,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营造创业、创造、创意、创新的良好氛围;严肃查办借改革之机进行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的案件,为综改试验先导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上履职尽责。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对刑事发案量可能出现的反弹保持高度警惕,巩固刑事案件下降的良好势头。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策划实施的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等犯罪,维护政治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督促追赃力度。依法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空气。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力度,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在重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和刑事和解力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大对群体访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的发生。认真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促进形成浓厚的“崇法”氛围。
三是坚持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履职尽责。公平公正是政法机关的生命线,要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查办职务犯罪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空间。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把好检察机关严防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重点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受利益驱动办案以及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时轻时重等问题。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久拖不决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开展民事诉讼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促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强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开展清理久押不决以及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加大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及时公开检察环节办案依据、程序、结果,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可检验。
四是坚持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上履职尽责。以“吃得安全、用得放心”为目标,从具体食品药品入手,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行动,坚决扞卫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碧水蓝天的热切期盼,围绕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省城环境“三年大见成效”目标,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个案入手,积小胜为大胜,深入推进环境治理专项检察行动,促进美丽太原建设。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对依法履职的要支持到位、对履职不力的要督促到位、对失职渎职的要查处到位,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严肃查办借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之机中饱私囊以及房地产违法建设销售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案件,促进城镇化建设。坚决查办和预防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惠民补贴等民生领域以及垄断行业的职务犯罪,促进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出台服务非公企业发展意见,保障小微企业权益,促进就业创业。
五是坚持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履职尽责。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群众观念”,使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成为自觉行动。大力推进“阳光检察”,建好用好检察网站、微信、微博,开播“龙城检察”电视节目,传播崇法精神,弘扬法治正能量。深入推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践行太原三个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凝聚作用,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引深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与北大、清华等高校合作,开展大规模、高层次、专业化培训,提高依法、独立办案能力。狠抓执行力建设,以“速度上第一时间、态度上不折不扣、方法上联系实际、效果上做到最好”为标准,打造具有太原检察特色的执行力文化。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决不允许”为底线、“三严三实”为标准、“五个过硬”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充满昂扬士气和浩然正气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催人奋进,责任重于泰山。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锐意改革创新,全面履职尽责,不断追求卓越,为我市率先转型跨越、建设一流省会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图解
2011年至2013年检察工作有关数据图示
我市公众安全感受调查统计分析
据山西统计调查中心发布的《太原市2013年度公众安全感调查报告》统计表明:“太原市绝大多数公众在目前的社会治安状况下感觉较为安全,认同度高达90.1%,与2012年相比,公众安全感上升了0.9个百分点”。
有关用语说明
【三比一创】
为落实市委“对标”一流工作要求。2012年4月,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比纪律作风、比学习创新、比岗位业绩,创一流检察工作”活动,市院党组提出:纪律作风是前提、是保障、是底线,学习创新是途径、是方法、是要求,岗位业绩是成果、是表现、是标准,一流检察工作是大局所需、地位所定、职责所在、形势所迫和人心所向,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三比一创”活动为总抓手,推动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指国家对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又没有得到充分赔偿的特别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通过法律程序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
【六个界限】
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六个界限”: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创新工作中的失职与渎职犯罪的界限;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和利用国家政策建设项目中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企业家个人行为与职务行为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
【六个不轻易】
要求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办案效果,做到“六个不轻易”: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查封企业帐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冻结企业帐户;不轻易动用警车进企业办案;不轻易发表影响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报道。
【六个严禁】
检察机关在办理企业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或经济犯罪案件时,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严禁在企业入股,到企业吃拿卡要;严禁利用办案接受企业赞助和拉赞助费;严禁占用企业的通讯、交通工具等财产;严禁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严禁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逮捕必要性审查】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时,除了把握逮捕的事实证据条件、刑罚条件外,还要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具有法定的五种情形之一,就没有必要采取最严厉的逮捕措施。
【羁押必要性审查】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参与命案现场勘验工作机制】
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发生的命案实行同步介入监督,重点对公安机关办理命案勘验、检查、现场走访等环节全程参与;公安机关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命案介入侦查监督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提供协助,形成有效的协作机制,切实提高命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附条件不起诉】
指检察机关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轻罪记录封存】
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除司法机关因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远程视频公诉庭审系统】
审判人员、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分别在三地,通过信息网络、音频视频传输、多媒体储存与展示等技术,实时进行简易程序案件庭审。该模式突破了普通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羁押风险,节约了司法资源。
【双岗机制】
针对修改后刑诉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职责增加、工作量加大、工作标准提高等挑战,太原市检察院在现有人力物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加合理的人员管理模式,即“双岗”机制。该机制要求干警在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还应选择另一岗位作为自己的动态岗位,积极参与动态岗位的工作,且工作量不少于固定岗位干警的50%。该机制有效整合人力资源,激发队伍潜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三查纠三树立活动】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以“查纠特权思想、树立权利平等意识,查纠特权言行、树立规范执法意识,查纠特权标识、树立平民百姓意识”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是一个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它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固化下来,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太原三个核心价值观】
太原市城市核心价值观:“包容、尚德、崇法、诚信、卓越”;公务员核心价值观:“忠诚、为民、务实、卓越、廉洁”;领导干部核心价值观:“公、廉、严、能、信”。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
【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
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立律师接待“一站式”服务区,由专人负责办理审核、查询、阅卷、复制、申请、答复等工作,律师可在接待大厅办理所有代理事项,有效解决多头办事的繁琐。
【七个一律】
2013年8月16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市政法窗口单位开展“率先转变作风,争创一流窗口”活动,并专门制定了“七个一律”作为具体操作规范,即一律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一律着制式服装,佩戴身份标识;一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做到不推不拖;必要时一律实行延时服务;一律开通短信告知、短信预约服务;一律公开办事流程;一律使用群众满意度评价器。
【四个决不允许】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三严三实】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五个过硬】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