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有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服务晋源区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升文物保护法治观念,5月16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与晋源区文化和旅游局举行了《关于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会签仪式。
《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晋源区检察院与晋源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形成良性互动,建立案件线索台账、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一方面切实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稳定文物安全形势,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另一方面严格规范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程序,逐步形成检察机关保护文物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合力促使晋源区文物保护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及子孙后代。
会上,双方与会代表对晋源区文物范围及现状等进行了分类梳理,立足本地文物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展开讨论,达成共识:虽然文化和旅游局与检察机关职责有别,但目标一致,双方要各尽其责,切实履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确保工作机制贯彻落实,站在“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的高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为晋源区文化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