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8日,娄烦县人民检察院驻娄烦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全市首家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为构建新型侦诉关系,畅通公安、检察执法办案协作配合,共同应对和解决刑事执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式、新问题开辟了新路径。娄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晓光,娄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峰共同为检察室揭牌,娄烦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相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仪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王晓光、赵冰峰一行先后察看了娄烦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及驻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观看了大数据合成研判指挥作战现场演示,并召开了座谈会。
王晓光指出,在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提升刑事办案质量和刑事诉讼效率的重要举措。要把驻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打造成加强公安执法监督的前沿哨所,以检察室为纽带,通过检察机关更加专业的法律监督活动,进一步强化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权限意识,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效能和刑事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赵冰峰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适应高检院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概念“案件比”的要求,娄烦县院先行先试,在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探索建立了派驻检察室,这标志着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监督制约迈上新台阶。赵冰峰对派驻检察室工作开展提出五点要求:一要配合与监督并重,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办案一线,聚焦案件多发点。二要引导不主导,对重特大疑难案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促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形成打击犯罪合力。三要参与不干预,要准确定位,依法监督,不能越位参与侦查,不干预公安机关办案。四要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提炼,不断完善提前介入机制,提高办案质效。五要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严守办案纪律。
娄烦县检察院驻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检察室开启了新时代检察监督新征程,探索出了推进检警共建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