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公开宣告时,承办检察官语重心长的告诫监护人:“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监护人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监护人,在教育路上不要偷懒,要及时关注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使之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毕竟年龄不会永远是孩子逃避处罚的保护盾。”同时向监护人提出要加强亲子沟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培养家庭法治教育氛围等要求,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意识。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延伸社会职能的重要体现,是以检察之力筑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的防线。今后,我院将进一步结合办案实际,不断提升《督促监护令》工作成效,切实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让爱和监管归位,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检察官小课堂
《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向监护人发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