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晋中分院。随着晋中撤地设市,2000年8月,高检院批准晋中检察分院改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个市级院、11个基层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518个,实有493人;其中市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99个,实有92人,员额检察官33人,占编制数的33.3%。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2019年6月,按照“三定方案”全市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市院内设机构调整为17个。2020年设立宣传教育中心和技术鉴定两个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省院的工作思路,在省委、省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项检察工作蹄疾步稳、有序推进。市院连续两届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2年,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出推动晋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和方法(简称“1441”):牢固树立一种理念,即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协调推进思想工作,即贯彻中央《意见》再深入、“四大活动”再推进、“四大检察”再发力、“三个规定”再落实;努力建设“四型机关”,即学习型、团结型、活力型和清廉型机关;奋力追求一个目标,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把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总要求、省院“坚守底线、勇攀高线、争创一流业绩”和市委“1221”战略举措贯穿于检察工作各个方面,推动检察工作向上向好发展,为服务市委提出的“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